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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游泳
目的:使犬熟悉水性,提高犬在水中活动的能力
要求:速度快,并能衔取水中漂浮物
口令:“去”“来”
手势:“去”的手势同“前进”科目手势,“来”的手势同“前来”科目手势。
一、训练方法
1、带犬到清洁而较浅的水塘或河边,训练员同犬一起下水游泳,消除犬对水的防衔反射,然后渐入较深处,训练员可用手托着犬的腹部,另一手压着犬的前肢使犬身躯平衡,待犬能在水中游泳时,可将手慢慢松开。
2、练习通过河流,首先可人犬一道游过,然后令犬坐在岸上,训练员返回后再令犬游来。以后选择狭窄的江河训练,令犬单独前进通过水流并逐步提高,当犬听令游泳一百米左右时,可进行衔取漂流的训练。
3、结合扑咬训练,派一名助训员到对岸隐蔽,训练员令犬在岸边坐好,并发出“丘”的口令。这时助训员出来逗引,当犬挣着前去时训练员乘机放犬,发出“扫斯”的口令手势,犬游到对岸,应纵犬扑咬(对岸派一熟人协助)。
通过训练,如犬还不能按指挥游到对岸,可用其它犬带游。
二、注意事项
1、初训时,不能强拉犬下水
2、要严密组织,不要在水流湍急的江河中训练,预防发生死亡事故。
3、不要使犬形成在水中嬉戏的坏习惯,以防犬不上岸而难于指挥。
军犬训练讲义 第四章:基础科目的训练第十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