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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迟志强流氓罪入狱4年

迟志强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入狱,改变了他的人生。有意思的是,他入狱的原因在今天看来根本不算什么,都是男女之间你情我愿的正常性关系。甚至双方都是未婚,连通奸都算不上。用迟志强自己的话来说,如果放在20年后,他的事就根本不算是个事。听萨沙说一说吧。

大明星迟志强流氓罪入狱4年

红透半边天

迟志强于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父亲是一个警察,后来担任分局局长。因家庭原因,迟志强从小被严格管教,他的愿望也是长大当一个警察。迟志强从小就是个帅哥,少年时期就很英俊,是很多女同学的梦中情人(直到今天都是)。

初中毕业,奶油小生的长相加上天生的表演才能,他开始考虑从事演艺工作。正好此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招收演员,他经老师推荐报名,通过层层筛选,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当时是70年代,社会上还在崇拜军人,喜欢英武强壮的男性。而迟志强却是儒雅温柔的另类。就是因为这个另类,让迟志强大受女性观众欢迎,他的事业非常顺利。

1973年,迟志强经过短期培训,参加拍摄了实习电影《艳阳天》。要知道,这仅仅是是他进入制片厂的第二年。

1974年,迟志强参加拍摄以反映大庆石油会战为主题的电影《创业》,在片中饰演技术员魏国华。该片在四届全国人大闭幕式上放映,迟志强开始被人关注,他才16岁。

1977年,19岁的迟志强参加了影片《暗礁》的拍摄,饰演机智、果敢的公安侦察员陈敏。这是一部反特影片,讲述了我公安机关,粉碎蒋邦潜伏战略情报小姐破坏我远洋航行计划的故事。

迟志强英俊潇洒、面如温玉、演技高超,迷倒了一大片女观众。

大明星迟志强流氓罪入狱4年

迟志强事业的顶峰,是电影《小字辈》。在《小字辈》中,迟志强饰演一个消极落后、满腹牢骚、毛毛躁躁的公交车售票员。他表现极佳,压倒了其他所有演员。

1980年,《小字辈》获得文化部优秀电影奖(含金量大大高于今天的金鸡奖、百花奖)。凭借这部电影,迟志强与唐国强、刘晓庆、陈冲、潘虹等11名青年演员一起,获得“文化部优秀 青年演员创作奖”,受到了邓颖超、王震等中央领导人接见。

随后几年,迟志强事业越来越好。以他被捕的1983年为例,当年就在《顾此失彼》、《潜影》、《夕照街》、《最后八个人》等多个电影中担任主演,并为日本影片《人证》配音(八杉恭子的日本儿子)。

此时,他不过25岁,已经红透半边天。

迟志强自己回忆,他只要一外出,肯定被人围着:《创业》完了我就一发不可收拾,那时的电影院每个月都有我的戏,《大众电影》上月月有我。《夕照街》拍完了,82年去南京电影制片厂,拍《月到中秋》。当时我们演员和今天不同,都是半军事化管理,拍戏期间跟外界都不接触,很少外出。不过,因为名气非常非常大了,你走到哪里,人们都认识你。那时候人淳朴,也没签名合影这一说,就是围着你,跟着你,看你,看猴一样,指指点点,“看,电影明星,迟志强!”

除了普通影迷以外,迟志强每到一处,都会引起社会精英阶层的热情接待。吃客请饭是寻常事,更有各种高规格接待。当时很多高干子弟也很迷迟志强。他们的生活和普通老百姓不同,非常优越,可以接触到很多老百姓碰不到的事物,享受很多老百姓享受不到的待遇。比如在文革中,林立果居然敢自己收听西方摇滚乐,他家中还有进口的29寸大电视,当时中国人有个8寸电视就绝对可以牛逼周边几条街了。大明星迟志强流氓罪入狱4年

源于一次醉酒

迟志强和这些高干混在一起时间并不长,就出事了。

迟志强自己的写到:有一个事件导致了我后来一生的转变,刘晓庆、张连文、赵联……都是我特别好的朋友。他们来南京演出,我也在南京拍戏,当时特高兴,弄了两瓶茅台大家一起聚聚。他们演出结束要走的时候,跟我说,“小迟,能不能找几台车,送送我们。”他们人多,有去机场的,有去车站的。那时候没私家车,所有车子都是机关单位的,我上哪给他们整车去啊?可是我这人又热情,重朋友,就一口答应了。

我找到当时组织上安排给我开车的司机,他是省委小车队的。可是光他一辆车不够。司机很机灵,他说你迟志强说话借车,肯定有人愿意送。我介绍你认识一个朋友,南京军区领导的女儿。就这样,我认识了比我大10岁的大姐。

老大姐30多岁,是个营职军医,大高个,很帅气。一说这事,她很痛快的答应了。她说:哎呀,就想跟刘晓庆见面拍个照片,能见上么?我说没问题,马上带着她和她妹妹去见刘晓庆,这可把她高兴坏了。回来就落实了一辆红旗轿车,一辆上海轿车,两辆面包车,5辆车浩浩荡荡,气气派派,把人送走了。我很高兴,感觉特有面子。

我特别感谢大姐,要请她吃饭。大姐是军人,也很豪爽,说不用客气,能认识你迟志强,很荣幸!大姐来请你!

他拉着我和司机到她家吃饭,我们3个人,喝了一整瓶洋河大曲。

我是东北人,可是特别不能喝酒。每次都喝高,但还逞强。当然,这也是为了表达谢意,人家大姐给了你这么大的面子,你喝点酒算什么。人家请咱们吃饭,虽然咱们是有名的演员,但人家也是首长的女儿啊。结果,不能喝加上高兴,这就又喝多了。大姐是离过婚的人,家里就她一个。她看我喝得也实在是走不了,就不让走,非留我住她家。她把我扶到她的房间,我只记得司机朝我挤眉弄眼半天。我当时昏昏沉沉,一个劲就像吐,也不明白什么意思。司机先走了,我也没多想,眯眯瞪瞪就睡着了。谁知道没多久,大姐就钻我被窝里了。说句心里话,我一年轻小伙子,心里又新鲜又渴望,也没有拒绝。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又在醉中,一开始完全不得要领,只觉得怎么那么难受。她就帮我按摩,后来还给我热了杯牛奶,安慰我。

迟志强回忆,这次之前他还是处男。他有个空姐女友,但当时的人婚前一般不会有性关系(不然是流氓罪)。

迟志强写到:许多年过去了,我与大姐再没见过面,我一直羞于告诉她,那一次,是我的第一次。我当时开不了口,因为我这个人要面子,“说起来太丢人了”。关于大姐,我后来知道的只是,在我以流氓罪判刑以后,她也被军事法庭审判,同样判流氓罪,服刑1年,开除军籍。

这件事以后,迟志强开始有些变化。他很年轻,初次尝到性爱和另外一种生活,很快陶醉了。

你情我愿,也算流氓罪

他写道: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我跟大姐就拉近距离了。她们有一伙人经常在一起跳舞,都是军区、省委、市委的高干子女。那时候的风气还不允许跳舞,但他们经常跳,有时候也跳贴面舞。今天他家明天你家,到了就说:“跳舞吧。”音乐一放,窗帘一拉,邓丽君的《甜蜜蜜》就飘了出来,就跳上了。后来我听说邻居的举报里把我们说得很难听,说我们借跳舞群交、一大堆男男女女拉着窗帘,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跳光屁股舞等等。我可以发誓,我们只是跳跳贴面舞,没有做其他的,千真万确。

很快,迟志强又有了第二个女人:跳舞的时候,有一个姑娘,姑且叫她小C吧。她比我小一点,也是部队领导的女儿。她是我的影迷,之前就很迷我。她一直跟我说,真没想到能跟你一起跳舞。两支舞跳完,她借贴面在我耳朵边说:明天上我们家去吧,我家没人,就我自己。

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听到后面这句潜台词的感受。我的心突突突突在胸腔里狂跳不止,随时就要跳出来。在跟大姐发生过那一次以后,我已经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了。我知道这一去大概会发生什么事,心里又渴望又害怕,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第二天早早醒了,我坐立不安,盼着约定的中午时间赶紧到来。

背着剧组所有的人,我像特务一样,来到我们约定的鸡鸣寺附近的公交车站,她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一见面,她把我的手一拽,三拐两拐就到了她家,一路上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我紧张得连她家是什么样的房子都不记得了。她的紧张程度也不亚于我,两只攥在一起的手,都在发抖。

门一开,一进房,她就把我抱住了。当然,我也抱住了她。我不知道我们后来是怎么滚到床上去的。我现在回忆起当时,没有幸福,全是紧张,脑中一片空白(这姑娘也是第一次)。当时有什么过程完全回忆不起来,感觉非常快,完了以后就像不认识一样,非常不好意思。我不敢看她了,就要走,就是一个字:走。

“不行,不能走,我给你做饭吃。”她抱着我。

我心里特别难受,特别别扭,我们之间也只有那一次。我像逃跑一样走了。我现在开始懂得男人,过去了,后悔了,不敢面对,只能逃跑。我有女朋友又不能跟她谈恋爱,又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她哭,不让我走,她是真喜欢我。最后她放我走了,要我晚上再去跳舞,我答应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就是不敢跟她跳,不敢瞧她的眼睛,紧张,尴尬,好像怕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有什么事一样。

后来我知道小C判得比我还重,她判了5年。

迟志强跟这些高干子弟在一起混了几个星期,同大姐和小C发生关系都发生在1个星期里。他后来管这一个星期叫“黑色星期”。为了这一星期,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影响了一生。他隐隐有点谴责自己,但也对这种上层的生活感到羡慕和向往,那是一个新生事物不断进驻、但周围环境依然保守的年代:交际舞、邓丽君、红旗车……这些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可以够到的东西。当时的社会意识中,交际舞就是耍流氓,邓丽君是靡靡之音。但是对一颗青年的心来说,我又分明感受到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那种自由而新潮的愉悦。

你问我,撇开这1个星期不谈,其他时间我是个风流的人吗?我不风流。我挺朴实,比较善良,但我在感情上不太把握得住自己,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不懂得坚定地拒绝。另外特定年龄段,一个涉世未深的壮小伙,生理上确实也有一些刺激和需求。我内心有很绵软的地方,会随波逐流,我到了某个场合,就会顺应这个场合,让自己置身其中。

因为用车,跟这些人在一起“鬼混”了1个星期。可是我有工作,我要拍戏,我很快就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们拍戏是半封闭的,比较严格。那是什么年代?那时候谈恋爱要向单位打报告,组织不同意,就不许谈恋爱,不到22岁也不许谈恋爱。

这个星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惊喜,我感觉自己有了一点幸福,又有点恐慌。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说:“赶快停止,不要往下发展。”得到了,就行了,就像我们现在说的,有点艳遇。

所以,这个星期结束以后,我就再也不去了。又过了一个多月,戏拍完了,我离开了南京。

莫名被捕

当时是1983年,正是第一次严打的高潮时期。让迟志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成为严打的一个重要成果:我从来没想过严打会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一天,在完县拍戏之余,我正和同事在宾馆房间打牌。突然,完县当地协助他们拍戏的派出所干警,来敲门。平时和蔼客气的干警,此时完全换了一种态度。

跟这个警察平时很熟悉的,我还开玩笑,咋了?谁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说,你出来一趟。

我还没出门,就这么一探头: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齐刷刷的蓝制服红领章一大排!这是干什么?我脑子一下子闪现到南京。果然,干警告诉我,他们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拘捕迟志强。

迟志强运气不好,刚好撞在了枪口上。

他回忆:当天就把我投到县看守所,一个小土房子,地上都是草。里面已经关了两个人,一个戴着手铐,另一个在地下坐着,到处都是臭烘烘的。我从那么高档的宾馆,一下子就被投到这里,根本不能接受,一下子懵掉了。他们俩一看见我很兴奋:迟志强!你不是迟志强吗?你怎么进来啦?!你都可以想到我当时多丢人,我当时恨不得一头撞死。我再一问,这两个人:一个多次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叫猥亵,判了4年。

说句心里话,把我跟这样的人关在一起,我想想都恶心。可是一想,我还不如他们呢。他们还没跟女的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呢就这样了,那我还不得死罪枪毙啊?(萨沙说,这时候采访的年轻记者笑了,迟志强也笑了)你们年轻人别笑,那时候男女关系问题太高压了,而且你不知道严打那会儿,天天枪毙人。那都是我们亲眼看见的:用枪指着,一大排胸前的牌子,什么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流氓犯,死刑!立即执行!大叉子嚓嚓一划,命就没了。

那时候,我心里真没底。不像现在,人都有法律意识了,要是犯罪,你得有侵犯的客体,我侵犯了谁呢?她主动,你愿意,两厢情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词今天全懂了。可当时哪有啊?完县的警察也不知道我具体是犯了什么事,问我,我能好意思说吗?我就说,打架吧。我怎么好启齿跟人谈男女关系!

警察对我挺好,回宾馆拿来了我的牙刷,把宾馆的被子褥子也带来了,铺在地上。那两个囚犯都看傻了,没见过待遇这么特殊的犯人吧。不一会,送进来一大桶地瓜煮稀饭,是我们3个人的。两个囚犯马上跳下来吃,我却一口都咽不下,最后他俩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1颗烟,就伸在小铁窗边抽着,就这么熬了两天。

即便是被捕,迟志强仍然是个名人:第三天,南京来人了,持枪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还带着铐。这一路上我丢人丢大了!众目睽睽,都认识我啊!武警还说,我们从来没押解过名人,这次算见识了。到天津上火车,他们3个武警把钱给弄丢了,最后还是我出面。我跟车长说,我们出差,钱丢了。车长一看:迟志强!赶快安排卧铺,4个人的火车票都不要钱。就这样,武警才给我解了手铐。到了南京,一下火车,马上铐上,推进警车,呜啦呜啦把我带走了。

后来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我们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问到跳舞的还有谁,大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第一个准说迟志强,我成了领头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说,你要主动交代,要是等别人说了,你就被动了。前几天你爸爸(公安分局局长)来了,你不讲实话你能对得起你爸爸?我当时也老实,心想着这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坦白从宽,说得一干二净,全交待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其实他这事真不大。和他有关系的只有两个女人,而且都是自愿的,不存在什么强奸或者耍流氓。跳舞倒是存在,也谈不上什么聚众淫乱。况且涉案多是高干子弟和明星,公安部门就想低调处理,释放迟志强,回去接受单位的纪律处分即可。

某报纸虚构情节,用舆论将迟志强定罪

没想到,一片报道完全改变了这一切:又过了若干天,某国家大报的记者,谎称是公安局的上级来了解情况,来采访我。我听说是上级,心想就怎么贬自己怎么说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检讨和严厉的自我批判: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享乐,向往奢华的生活……没想到我这汇报思想、狠斗私字一闪念,到了这个记者手里,全变成了我的罪行。

法院还没开始审判,这边报纸就出来。大标题“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胡写我如何把天真无知的姑娘们带到红旗车中,集体淫乱,甚至强奸、轮奸。

报道一出,举国哗然:原来迟志强是衣冠禽兽。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

文章出来以前,公安局已经试图低调处理。他们给我单位打电话,迟志强这个案件没受害者,顶多就是生活作风不好,你们单位接回去教育。接到电话后,我们厂保卫处处长刘世荣(《英雄儿女》里演王成的),立即出发,星夜兼程往这赶。当时长春到南京要两天。就这么巧,就他们来接我出去的途中,新闻报道出来了,短短一天的时间,全国各地多少个电话打到南京公安局:像迟志强这样的败类、退化分子,这样肮脏的人,还留着干什么?我们在等待公审枪毙!这样的电话,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

公安局也没办法,私下对我们单位的人说:现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还是我们厂长水平高,他给公安打电话:“你们既然已经决定要放人,就说明事情不严重,怎么能受舆论的左右呢?”对方的回答是,不行,现在上级很为难:迟志强暂时不能放。

后来又追加了一条:迟志强红案按流氓罪处理,要不然全国人民不答应。

所以,我们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论处,红旗轿车里那些女孩子也无一幸免。

我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很多事情,我都是后来到了劳改队才知道的。那张报纸,我也是后来才看到,读完我就把它扯了个粉碎。法院专门为我写了个内参:“《中国**报》严重干扰法院审判司法程序,在法院判罪之前,报纸无权定性强奸、轮奸。”但这有什么用呢?

那个时代的民众心理:报纸就代表着官方立场,报纸说的和法院说的应该是一样的。

老百姓搞不清楚法院最后的判决,他们已经给迟志强贴上了“强奸犯”的标签。

迟志强就这样开始了牢狱生涯,全家甚至女友也被严重打击:一开始,真是想死的心都有。我已经有了一个空姐女朋友,这下,不用说,也吹了。她的父母气得要命,冲到我父母那里大骂:你们家就是养了个畜生!害了我女儿!

我当然不怪她,在这件事情中,她也是受害者。对我,她该有多伤心多失望啊。周围的人都知道她和我在处对象,这对她的名誉也是一种影响。当时认为我是流氓和强奸犯,她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入狱后半年,她就嫁了。嫁的原因是那个追求她的小伙子表态:我不追究你跟迟志强谈过恋爱。

迟志强在监狱中的遭遇也和普通烦人不同:在劳改队,我干起活来像一块沉默的石头。煤矿的采石厂,把山上巨大的石头运下来,砸成小石块,砸到虎口震裂。我一边干活一边掉泪,煤黑的脸上刷出两道白的泪痕。刨地、果园、茶场、大田……“我是真干哪!” 我希望通过高强度的苦役,来摆脱内心的痛苦。一次劳改队带我去煤厂,两边人山人海,都在对我指指戳戳:强奸犯!在这种巨大的耻辱下,我泪流满面。我已经这样了,就不多说了,我就服刑。我这辈子当公民、当演员没记过功,在劳改队我记了3次大功!

当时还有一个信念,要回到演员队伍中去。

80年代,一个工人的职位都很珍惜,别说是个演员。我坚信我迟志强是个好人,我要回到工作岗位上去。我呢?因为表现良好,4年徒刑减刑1年半,提前出狱了。

 

 

强奸犯的罪名背负一生

出狱以后,迟志强仍然生活艰难:出狱前是狂喜,盼着重新获得自由。真到出狱那一天,我茫然得不知怎么办好了!我走不动,两条腿一条都迈不开,铁门出不去。我去哪?回家?多丢人哪!我见我爸爸妈妈我怎么见哪?我回厂?哎哟妈哎好家伙,有地缝我都得顺着地缝爬进去。别见着熟人,太丢人了!门口还有记者、来接我的人。“一步步走出监狱的门……”这歌,就这么来的。

劳改队的鉴定是,“迟志强属于在运动中处理过重,建议回厂。”有这么一个鉴定,又有在狱中3次立功的记录,长春电影制片厂很爽快地就接受了我的归来,但同时也说明:回来不能马上进剧团,还得下放到车间过渡一下。这是一条最难的路,以前那些好朋友潘虹、刘威……每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戴着墨镜不敢跟他们打照面。他们在拍戏,我却拉着个大车,这家送煤,那家盖房子、修电灯、和沙子、抹墙,做一些临时工作。

但是我有精神支柱:我又回来了,我还是厂里的人。为了这一丁点希望,我也会奔着这个希望走。人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豪华的我适应过了,地狱的我也能适应。所以当宋晓英拍着我肩膀,说“强子,好好干”的时候,我对这些朋友,只有感激。

迟志强多才多艺,在狱中曾经创作多个歌曲和剧本。

 

大明星迟志强流氓罪入狱4年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狱中创作居然红了:接连拍了两部戏,我因为嘴里老是哼哼我以前在狱中自己作词作曲的歌“铁门啊铁窗啊铁锁链……”被单位音像公司的人听见了,说不如录个磁带吧。我还有点心虚,说这不登大雅之堂吧。结果对方说,没事,改改歌词。

磁带录完后,我没当回事,就跟李幼斌他们上长江源头、唐古拉山拍《天鼓》去了。等我们从山上下来,到了上海,我才知道《铁窗泪》在全国发行得这么火。

《电影世界》创刊35年,活动在沈阳体育馆,我,阎维文,毛阿敏,蒋大为……众多的歌星都去了,倪萍主持。

当报幕员报出:下面是大家久违了的长春电影制片厂著名演员迟志强的时候,万人体育馆开锅了,红旗、彩旗、人民币,连钱都往台上扔,大学生打出横幅“迟志强我们爱你”!

我走到台当中,整整5分钟,我没讲出话来。后来我每唱一句,台下就欢声雷动,我就唱不下去了。

我后面是毛阿敏,她根本上不了台了,观众根本不让她上来,也不让我下去,就乱套了。

馆长说,沈阳体育馆只有两次这么欢呼过,一次是郎平女排在这里五连胜,再一次就是你迟志强。这种情景,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本来是去打麻雀,最后弄了只老虎回来!” 我试图分析人们对他空前的热情,到底出于什么深层次的原因。也许,是觉得我星途坎坷,激发了观众心中的疼惜之情;也许是觉得命运对我有亏欠,有加倍补偿的意愿;也许是觉得我沦为了时代的牺牲品,需要矫枉平反;又也许,最简单的理由,是人们在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人性的软弱——我不过是犯了一个可能大家都会犯的错误。

很快,我的“囚歌”系列就遭到了批判和质疑。有人认为,迟志强把一种畸形的、反常的不健康情绪带到了社会上,卖弄自己的苦难骗取听众的同情……《铁窗泪》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从大热到大冷,被人们说得一无是处。这一次,迟志强心灰意冷,决定彻底离开舞台。他跟一位杭州姑娘结了婚,开始下海经商,开酒店。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由于这些遭遇,出狱后的迟志强变成一个特别老实的人:

你问我,现在风气变了,在一些应酬场面,我会不会找小姐。我告诉你,我想,但是我不敢!有一次,我的2个歌迷追到我房间来,要陪我过夜,我才知道她们是小姐。好家伙!两个陪我一个啊!都是青春靓丽、香喷喷的,我不想吗?我一年在外面演出8个月,难道我是和尚吗?但是我不敢,我得拒绝。我太太知道我,她说:迟志强是一朝被蛇咬过的人,所以绝对不会见了蛇就扑上去。

但是我感慨,我看着周围的人,当着太太的面,搂着别的女人老公老婆的乱叫,我就想,这世界真的是此一时、彼一时了!要是我晚生20年,我一定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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