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一名教育大学四年级学生何昆洛5日在报章撰文称基本法有“被僭建”之嫌,并质疑中央有“实质任命权”的说法是所谓“搬龙门”。
对此,行政长官梁振英6日发表网志,指《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有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条文,主要官员亦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强调中央任命主要官员的权力是实质的,并非象征性的。
梁振英在文章中指出,何昆洛同学的文章认为近年“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权是实质任命权”的说法是“搬龙门”,有违当年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理解。但事实是《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有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条文,更进一步规定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既然行政长官在产生主要官员过程中的权力只是提名权,就清楚说明了中央任命主要官员的权力是实质的权力,而不是象征性的权力。”梁振英在文章中强调,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和任命行政长官的权力是同一个概念,经过协商或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的实质任命,道理也很清楚,因为香港的高度自治权远较其他国内外城市的自治权力为高,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对行政长官高度信任,否则不能委以大权。
梁振英表示,如果香港不是实施高度自治,如果自治权力只等同与外国城市的自治权力,相信不会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个规定,“因此,‘实质任命权’和‘高度自治’是一体两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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