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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200元电动车上牌费,国务院督察组要求整改落实

相信很多朋友也遇到了电动车上牌一事,并且很多人是强制性上牌,缙哥哥去年也交了上牌费,今天在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看到一篇新闻,不知道这个牌照有没有作用……不也不多说什么,转发中国政府网的新闻给大家看看。

下图为《江苏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部分截图组合,具体可点击链接查看。

强收200元电动车上牌费,国务院督察组要求整改落实

据了解,江苏省早在2015年就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就包括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

国务院督察组督察过程

督查组赶赴当地对这一线索进行暗访核查。督查组成员以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为由,来到阜宁县陈集镇派出所了解情况。

  • 督查组:这个好了没有?要收费是吗?
    工作人员:对,200元。
  • 督查组:200元,这是收的什么费?
    工作人员:牌照、保险、定位(装置)。
  • 督查组:定位器什么样的?我看一下。这个是往哪里贴的?
    工作人员:这个是放车子上的。
  • 督查组成员交了200元钱后,工作人员开具了相应的收据和材料。
    工作人员:这两个是你自己留存的。一个是发票,还有一个是保险单。
  • 督查组:怎么是个公司啊?
    工作人员:对,浙江佰富。
  • 督查组:浙江佰富信息公司,开给它的,相当于你们是帮他们卖产品。
    工作人员:对呀,但这又不是我们规定的呀。

国务院督查组了解,在这里,电动自行车可以自由选择上牌或者不上牌,但如果选择上牌,则需要交200元钱费用,但保险一定要买。

缴纳200元上牌费后,督查组拿到一张刻有“阜宁县公安局监制”的号牌,随即要求派出所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经办民警表示没有相应票据,仅提供了“浙江佰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

经办民警表示,派出所提供的是防盗号牌,每个号牌配有一个“防盗器”,都是这家企业提供的,所以用这家企业的收据作为缴费凭证。但督查组发现,这个所谓“防盗号牌”只是将一个定位器通过双面胶粘在号牌背面,没多久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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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200元电动车上牌费,国务院督察组要求整改落实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缴纳上牌费过程还涉嫌捆绑销售。派出所提供的收据上明确标注:

  1. 凭此据至移动公司可享受200元话费返还业务;
  2. 赠送三年防盗器服务费,防盗器三年内非人为因素失效,公司免费更换;
  3. 赠送三年盗抢险:一年内的新车被盗赔付1200元,旧车赔付600元;
  4. 赠送一年第三者责任险,最多赔付25000元。凭此据换取保单。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佰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督查组询问,除了这家浙江公司,是否还有更便宜的公司,是否能不要防盗器和赠送的保险,以减免上牌费用。但经办民警表示,这些项目必须一起办理。而且只能返还移动公司话费,如果没有移动公司的号码,可以据此到移动公司返还70元现金。督查组继续要求提供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单,但经办民警未予提供。

随后,督查组电话咨询了盐城市其他县区派出所,发现多个县区都在收取电动自行车号牌费,且收费标准并不一致。
9月2日,督查组针对此事及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约谈了盐城市相关负责人。督查组副组长刘世斌要求,盐城市要切实抓好整改,全面核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梗阻和瓶颈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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