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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因误报征信被告上法庭,竟甩锅央行!

王娜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央行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后,征信报告中开始体现更为全面的个人借贷信息,借款逾期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

作为上报征信信息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征信信息上报时却屡屡出错,导致用户个人征信出现污点,用户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征信纠纷案件不断被曝光。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判决书,农行因误报征信信息被告上法庭,在农行的辩称中,不但不认可用户征信报告的真实性,还试图把锅甩给中国人民银行。

不久之前,江苏南通的房女士因为疫情原因向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晋商消金)申请了一次延期还款,而后她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被写着“专业做鸡十年”……

农行被告上法庭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判决书显示,张某2005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农安县支行发生了一笔贷款,贷款金额为1.5万元,由原告为其提供担保,但原告对此笔贷款担保却毫不知情。

2020年6月,原告打算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被告知此前曾为张某进行过担保,由于张某迟迟没有偿还欠款,原告也被列入失信名单中,因此拒绝了原告的贷款申请。

原告多次联系中国农业银行农安县支行以及吉林省分行,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不得不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以消除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对于原告提出的请求,中国农业银行并不认可,其认为出具个人征信报告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农业银行无关,所以被告理应是中国人民银行。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还表示,原告的个人征信报告中缺少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此份个人征信报告不一定是真实的。

经过司法鉴定,贷款担保的签名字样和指纹,均不是原告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错误上传了原告的征信情况,以至于原告成为失信人员,影响了在银行的贷款申请。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农业银行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国农业银行应立即消除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

机构疏忽,用户“买单”

为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征信中心持续开展系统的优化升级,2020年1月19日起,二代征信系统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查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表示张子红介绍,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超过11亿自然人,6092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

时至今日,个人征信报告的重要性大众都已知晓,对用户的放贷、车贷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也是银行放贷的重要依据,根据征信业务条例,一旦出现征信不良记录,将保留五年时间,也就是说,用户在有征信污点的时期内,无论是从银行贷款还是使用互联网信贷产品,都不利于审批。

然而,这幺重要的一份报告却因金融机构的疏忽频频出错。此前,晋商消金正是因为错误上传用户个人征信引起社会关注。

日前,江苏南通的房女士之前因为疫情原因向晋商消金申请了一次延期还款,然而她最近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被写着“专业做鸡十年”。

消息流出不久央行便于5月25日约谈了涉事机构晋商消金,当晚晋商消金官网发布声明,就房女士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当表述及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致歉。

对于此,人民银行南通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征信报告是金融机构单方面的行为,很多消费者是不知情的,如果不是为了办业务查询下,平时就算是写错了,多数人也不知道。

因此,堵住这个漏洞,绝对不能靠事后监管,而是应该在前面加强信息审核,否则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始终存在。

比如在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就提前在金融机构录入经过客户确认的信息,如果发生了违约事件,征信平台可以调取这类信息,而不是由金融机构自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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