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对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显着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
《纲要》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
同时,《纲要》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扬主人翁精神,新的妇女发展纲要把“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新的儿童发展纲要则把“坚持鼓励儿童参与”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国家发改委:未来电价涨跌市场说了算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指出,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等标准正式实施。对《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出调整。
财务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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