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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宏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的思考

摘要:林业贷款贴息是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林业贷款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的利息补贴。是充分发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在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林业融资渠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林业投入的引导激励机制,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一项财政政策。德宏州地处山区,发展林业产业是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主要渠道。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企业和林农的项目资金筹措困难,减少支付利息压力,本文就德宏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进行探讨和思考,为德宏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思考

引言: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规定贴息条件的贷款,由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先行支付利息,再按一定比例且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财政贴息补助。自2010年以来,德宏州利用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支持政策性融资,截止2020年共拨付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629.39万元,引导金融贷款资金流向林业产业79387.77万元,结合德宏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杠杆作用来影响投资主体的行为,为德宏州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企业增收创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规定贴息条件的贷款,由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先行支付利息,再按一定比例且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财政贴息补助。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有企业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简称大额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简称小额项目)。德宏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自2010年实施以来,累计申请到林业贴息贷款总额79387.77万元,拨付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629.39万元;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覆盖全州5个县市,惠及林农2175户,企业11家;利用项目贷款完成工业原料林种植、木本油料、石斛等54.4014万亩,木材加工10.3万件(套)[1]。

2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情况

2.1项目申报情况

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以来,德宏州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贴息贷款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论证和审查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内容和规模是否符合贴息贷款项目的适用范围;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坚持“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贴息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2]。

德宏州申报的项目结合了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产业发展的重点,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的项目择优申报,分级负责。项目的申报由项目单位向当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草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逐级筛选审核后进行申报。

2.2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至2020年省级下达德宏州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29.39万元,林业贷款总额79387.77万元,项目惠及企业11个、林农2175户。项目覆盖油茶、澳洲坚果、石斛、工业原料林种植项目和木材加工项目,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德宏林业产业发展,实现了企业创收、农民增收致富,财政税收增收的成效[3]。仅2018年德宏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惠及建档立卡户112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2人,带动农户840户,安置就业人员585人,年产值达18316.1万元,创利税2155.49万元,通过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德宏州造林面积不断增加,全州森林覆盖率得到了提高(从2010年67.1%提高到2020年71.84%),林种结构得到了改善,对调整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林业在当地经济建设的地位,林业科技成果也得到了推广应用,增加了就业率,有效搞活了山林资源,拓宽了造林户的增收渠道[4]。

3林业贷款贴息存在的问题

3.1林业贷款落实难,贷款期限短

德宏州各县市金融部门对林业贷款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正处于探索阶段,造林贷款相当艰难。林业项目投资建设周期比较长,项目前期投入大,收益期大部分在8年以上,而贷款期限短,无法让其发挥最大效益,随着林业贴息项目实施,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因金融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企业无法取得3年期贷款,只能取得一年期循环贷款,贴息贷款项目检查时面临许多项目资金使用核算困难[5]。

3.2林木、林地权证抵押操作难

林木、林地权证抵押,虽然国家有指导性意见,但具体操作难,加之中介评估机构对森林资源评估仍处于起步阶段,极不规范,金融部门对林业项目的价值不够了解,为了规避放贷风险,很少发放林木、林地权证抵押贷款[6]。金融部门发放贷款条例要求多,林木、林权抵押贷款实际操作困难,致使大部分林农无法取得贷款。

3.3贷款途径单一,林农贷款难度大

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放林业贴息贷款,贷款途径和贷款抵押形式单一,难于解决林农贷款难的问题。

4林业贷款贴息的对策及措施

4.1多方合力,确保林业贴息项目顺利实施

虽然德宏州2010年就开始启动了小额贴息贷款项目,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到位,广大林农对政策不够了解,因此,需要多方合力推动小额贴息贷款项目,一方面财政、金融、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研究制定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有章可行,得到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的开展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另一方面林业、宣传媒体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会议、培训、报刊、电视、互联网、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大林业贴息贷款政策的宣传,让广大林农了解政策,积极参与,同时,县市政府要制定和出台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产业发展意见、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贴息贷款难的问题,确保林业贴息贷款项目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为广大林农增收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4.2明确目标,促进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

在工作中,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积极搭建林权流转和林产品交易“两大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林政执法、产业产品研发和林业经营服务“三大体系”,从规范林木林地流转、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及发展林业经济等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地赋予林农经营活动自主权,激发社会各界投资发展林业的热情,带动产业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党政重视、群众参与、各界投资”的多元化林业发展格局,为林业贴息贷款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7]。

4.3龙头带动,促进林农增收

要通过政府引导,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搭建经营、加工及销售平台,带动全州林业发展。在经营销售平台搭建的基础上,要加大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力度,积极支持林农造林的积极性,运用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创造林产品和市场、企业、林农对接的良好发展模式。要加大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实施力度,解决部分社会投入林业种植的资金来源,切实调动林农种植的积极性,使项目区的林农和企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同时,要加大企业大额贴息贷款项目的实施,建立公司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行“公司+基地+合作社(或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项目区内林农增收致富。

4.4项目拉动,促林农增收

坚持把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与林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整合林业特色产业、低效林改造等项目,用项目推动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发放,解决林农想种植又苦于没有资金的情况,让林农真正得到资金支持。

4.5政策引导,提高林地资源使用效益

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好林改后“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的政策,让林农成为森林的真正主人,切实调动林农的积极性,确保政策和林地潜力得到充分释放,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拓宽村集体和林农的增收渠道,要鼓励以承包、租赁和转让等方式搞活山林资源,使村集体和林农从承包经营中得到分成和从林木转让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切实提高林地资源使用效益、增加林农和村集体的收入。

4.6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要充分利用林业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提高林业项目抗风险能力,优化林业贷款,最大限度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化解金融风险,吸引更多金融部门信贷及社会资本注入,扩宽林业融资渠道。

4.7严格管理,促进项目实施

要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林业部门要与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后,县级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出具验收证明,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同时,林草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林业贴息贷款工作,严格按规定开展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种植核查、贴息兑现等工作,严格抓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与落实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贷款贴息落实率,管好、用好财政贴息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有效统一,为加快推进德宏州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云南省财政厅公告《云南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第39号)

[2]德宏州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03):77-80

[3]德宏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45(01):64-66

[4]曾福生,史芳.农业社会化服务如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2(03):92-100.DOI:10.13438/j.cnki.jdxb.2021.03.011.

[5]罗廷锦. 数字鸿沟与中国欠发达地区反贫困问题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20.DOI:10.26969/d.cnki.gbydu.2020.003046.

作者简介:杨汝梅,(1973.9-),女, 汉族,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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