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在中国的知名度那真不下于孙悟空,就算大人不知道,但是在小孩子的熏陶下那也是成为了“熟人”。
但是有一天你能想到奥特曼这个虚拟角色也会有声誉吗?
近日,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号(2021)沪0115民初41794号,原告为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为上海暴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该案将于7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fa院开庭审理。
据悉,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奥特曼系列”“名侦探柯南”等知名IP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总代理商。
新创华认为,去年12月“王尼玛”发布的短视频侵犯“奥特曼”形象、损害“奥特曼”声誉,引起了恶劣影响。
说不定正因为这个事情,将来表情包的受害人们马上要大规模起诉了,想想都害怕。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